擅自打开飞机舱门属于扰乱航空安全秩序的行为。根据《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16条和第25条,该行为被明确列为航空器内禁止的非法干扰行为。若航空器处于静止状态,可能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4条定性为“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若航空器处于滑行、飞行等移动状态,则可能构成《刑法》第114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基础处罚为行政拘留10-15日并罚款,适用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若导致应急滑梯弹出、航班中断或重大经济损失,可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至无期徒刑。例如,应急滑梯弹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万元即可能触发刑事立案。行为人还需承担航班延误损失(约3-10万元/小时)、设备维修费(单次约10-20万元)及机场运营秩序恢复成本。航空公司或机场运营方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全额赔偿。
不可以。
国内航班全面禁止随身携带酒精饮料,包括未开封的瓶装酒、散装酒及含酒精液体。此规定适用于所有容器规格,即使单瓶容量低于100毫升亦不可携带登机。
酒精饮料托运需满足原厂零售包装完整,标识清晰且无破损;单瓶不超过5升;酒精度数≤24%:托运数量不限;酒精度数24%-70%:每位旅客限托运5升;酒精度数70%:禁止携带及托运。
托运酒精饮料需在值机时主动申报,通过X光机专项检查。安检人员将核验包装完整性与酒精度数,不符合规定的需当场弃置或暂存处理。
医疗用途的含酒精制剂(如消毒酒精棉)可随身携带,但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且单瓶不超过100毫升。工业用高浓度酒精无论用途均禁止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