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录入失信名单库,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布。
公众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
1、官网直接查询:访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板块,输入被查询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及验证码,即可获取失信信息。
若信息存在,页面将显示被执行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执行法院、案号、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及失信情形等核心数据;若未查询到结果,则表明该主体未被纳入失信名单。
2、微信端快捷查询:关注“中国执行”微信公众号,点击“司法公开”栏目下的“执行信息公开网”,跳转至官网后按上述步骤操作。
此方式适用于移动端快速查询,尤其适合需要即时获取信息的场景。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示具有强制法律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将面临多项限制:
1、消费限制: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一等座、列车软卧,不得入住星级以上酒店,不得购买不动产或非经营必需车辆,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2、经济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领域受限,金融机构可依据法院通报的失信信息拒绝贷款申请;
3、信用修复路径:若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法院应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此外,失信被执行人可通过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财产足以清偿债务等情形,申请提前移出名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名单查询功能,既是司法透明化的体现,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石。公众在行使查询权时,应遵守法律边界,避免滥用信息;被执行人则需正视失信后果,通过履行义务或协商和解争取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