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若超市违反该规定,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承担法律责任:
1、行政处罚措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2、民事赔偿责任: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
3、刑事责任衔接:若超市明知食品过期仍故意销售,且销售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可能触犯《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消费者发现超市销售过期食品,可通过以下法定途径维权:
1、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消费者可持购物小票、过期食品实物及照片等证据,向超市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投诉。
市场监管部门应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消费者。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12315平台)申请调解,要求超市退换货、赔偿损失及惩罚性赔偿金。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调解未果,消费者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以“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为案由向法院起诉,主张民事赔偿。
以上是关于“超市卖过期食品怎么处罚?”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