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外国人不会自动失去中国国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国籍丧失需满足法定条件: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时,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若仅因婚姻关系缔结而未申请加入外国国籍,或未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则中国国籍不受影响。
例如,中国女性与外国男性结婚后,若未向外国移民部门提交入籍申请,或未满足居住年限、语言考试等入籍条件,其中国国籍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需同时满足“意愿条件”与“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申请人需自愿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国人的近亲属、定居在中国、有其他正当理由。
例如,外国配偶作为“中国人的近亲属”,可依法申请加入中国国籍,但需放弃原国籍。若申请人未放弃外国国籍,即使符合其他条件,也无法获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他正当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八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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