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烟酒给领导是否算贿赂,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若涉及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权钱交易等,可能违反党纪甚至触犯刑法。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当送烟酒给领导,并伴有领导利用职务便利为送礼者谋取利益的情形,累计数额达到受贿犯罪刑事追诉标准,则构成受贿犯罪。
若送烟酒的一方与领导存在工作业务关联,比如领导是其工作业务范围内的管理者,或者是私营企业主与主管部门领导有业务往来,送烟酒行为极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这种情况下,即便没有请托谋利事项,礼品价值折合共计不到三万元,也可能被认定为违纪。
判断收受烟酒行为是否构成受贿,关键在于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烟酒,且烟酒价值达到3万元以上,就可能构成受贿罪。
在实际情况中,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比如烟酒的来源,是来自有利益关联的人,还是普通朋友;
收受时间,是否与职务行为的时间节点相关;
以及收受烟酒与职务行为有无关联。
如果是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收受烟酒,并且其价值明显超出了正常礼尚往来的范畴,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受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