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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传唤需要出示什么手续?

大律师网 2025-08-23    100人已阅读
导读:警察传唤是司法程序中常见的调查手段,其合法性直接关乎公民权益保障。2025年,我国法律对传唤手续、性质认定及被传唤人义务作出明确规范。无论是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还是治安案件中的当事人,均需在法定框架内配合执法。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传唤”的相关问题。

警察传唤需要出示什么手续?

  警察传唤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具体手续如下:

  书面传唤:对无需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警察应出示由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签发的《传唤证》,载明被传唤人姓名、传唤事由、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口头传唤:对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如人民警察证)后,可口头传唤,但需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方式及事由。

  告知义务:警察需向被传唤人说明传唤依据、权利义务(如申请回避、聘请律师)及到案时间,必要时应书面通知其家属。

  程序合规: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重大复杂需拘留、逮捕的,不得超过24小时,且不得连续传唤变相拘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警察传唤事情严重吗?

  传唤本身不代表被传唤人构成犯罪,其严重性需结合案件性质及后续处理判断:

  性质界定:传唤仅是调查措施,旨在核实事实、收集证据,不直接等同于刑事立案或定罪。

  处理后果:若传唤后查实无犯罪行为,或证据不足,被传唤人不会被追究责任;若证实存在违法行为,则可能面临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

  配合义务:无正当理由拒绝传唤,可能被强制传唤或拘传,且逃避传唤可能影响认罪态度认定,间接加重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警察传唤可以不去吗?

  不可以。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需承担法律责任:

  强制措施:治安案件中,拒绝传唤者可被强制传唤;刑事案件中,司法机关可依法拘传,强制到案。

  权利限制:拒绝传唤可能被视为逃避调查,影响量刑时认罪态度认定,甚至导致强制措施升级(如拘留、逮捕)。

  例外情形:若存在不可抗力(如突发疾病、自然灾害),可向公安机关说明并协商延期,但需提供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以上则是关于“传唤”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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