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指骨折的工伤鉴定等级,主要依据国家制定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这一标准来判定。
一般情况下,若小指骨折愈合后,手指功能基本未受影响,或仅有轻度功能障碍,很可能会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该标准中明确提到,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符合十级伤残的范畴。
只是单纯的小指骨裂,经过治疗恢复后,小指的屈伸、抓握等日常基本功能没有明显受限,那么大概率会被评为十级。
然而,若小指骨折较为严重,对功能产生了较大影响,鉴定等级则可能会提高。
指发生粉碎性骨折,且愈合不佳,导致关节活动明显受限,影响了手部正常的抓握、对指等功能,此时有可能被评定为九级伤残。
九级伤残标准中涉及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后,遗有肢体功能障碍等情况,小指骨折若造成类似严重功能障碍,便可能符合九级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即便未评上等级,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这意味着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药费、检查费等各项合理医疗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都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这笔费用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同时,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还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若对工伤鉴定未评上等级的结果存疑,职工有权申请复查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只要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即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相关部门会依据新情况重新评估伤残等级。此外,若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