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准备: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需满足四项条件: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属于法院管辖范围。
起诉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载明原被告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
2、主体材料: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户籍信息或企业工商登记资料;
3、证据材料:合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原件及复印件,数量与起诉状副本一致。
管辖法院的确定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涉及特殊纠纷,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向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等法院提起诉讼。
二、立案审查: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需在7日内完成审查。
符合条件的,通知原告7日内缴纳诉讼费并立案;材料不全的,要求补充;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三、庭审程序:
庭审分为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调解四个环节。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缺席判决。
调解阶段,若双方达成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并生效;调解不成则进入合议庭评议,形成判决意见。
四、判决执行:
判决生效后,若义务人未履行,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财产,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义务人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5年的诉讼流程,既体现了程序正义的严谨性,也强化了实体权益的保障性。从起诉材料的精准准备到执行措施的强制力,法律为当事人提供了完整的权利救济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