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严重漏水且房东未告知,购房者可依据房东的过错程度主张相应权利,核心在于认定漏水是否属重大瑕疵及房东是否存在故意隐瞒。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房屋严重漏水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属重大质量瑕疵,房东作为出卖人负有主动告知义务,故意隐瞒即构成欺诈。购房者可先委托住建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出具漏水原因及严重程度鉴定报告,明确漏水属房屋固有质量问题且交易前已存在。
未办理过户,可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房东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中介费、鉴定费等损失;已过户,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要求房东承担维修义务并赔偿损失,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的临时安置费用均应由房东承担。
为商品房交易,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保修期内(防水工程保修期为5年)开发商需承担维修责任,房东隐瞒的由房东向开发商追责后赔付购房者。
房屋严重漏水且房东不肯退房时,购房者可通过诉讼主张解除合同,起诉对象、管辖法院及举证要求有明确法律界定。
起诉对象需区分交易类型:
1.二手房交易直接起诉房东(出卖人)。
2.商品房交易开发商未履行保修义务导致无法居住,可起诉开发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管辖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由房屋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房屋所在地法院因便于现场勘查通常为更优选择。
起诉需提交核心证据,包括购房合同、房东未告知漏水的沟通记录、专业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维修记录及损失清单等,证明漏水问题的严重性、房东的隐瞒行为及损失金额。
法院审理时,查明漏水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居住且无法修复,将支持退房诉求,判决房东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可修复,将判令房东限期维修并赔偿损失。
判决生效后房东仍不履行的,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依法处置房屋用于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