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及金融政策,二手房首付比例因贷款类型和购房套数而异。
一、商业贷款
依据《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市场实践,首套房首付比例通常不低于房屋评估价的30%,二套房首付比例则不得低于60%。
购房者选择商业贷款购买首套二手房,需准备至少30%的首付款;为二套房,首付比例将升至60%,且贷款利率可能上浮。
二、公积金贷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地方政策调整,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可降至20%(部分城市针对特定面积或经济适用房进一步放宽至20%);二套房首付比例则根据首套房贷款结清情况分为2类:
1.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二套房首付比例仍为20%。
2.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则首付比例通常提高至30%。
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这一政策为全国统一的最低标准,在此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可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辖区内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是否设定差别化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及具体下限。
需要明确的是,最低首付比例仅为政策底线,实际执行中,银行会结合购房者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房屋评估价值等因素综合核定具体首付比例,可能高于政策最低标准。
此外,对于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比例需遵循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通常与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存在差异,且需符合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限制与申请条件,相关政策同样服务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调控目标。
除首付外,二手房交易涉及多项法定费用,需购房者提前规划:
一、契税
根据《契税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与房屋面积及购房套数挂钩。
1.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且面积≤140平方米的,按1%征收;面积>140平方米的,按1.5%征收。
2.购买第二套住房且面积≤140平方米的,同样按1%征收;面积>140平方米的,按2%征收。
3.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如商铺、公寓),统一按3%征收。契税由买方承担,是购房后需缴纳的主要税费之一。
二、增值税及附加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地方政策,卖方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1.除北上广深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5%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购买满2年的,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对非普通住房销售,按差额5%征收增值税。
2.附加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额的7%/5%/1%)、教育费附加(3%)及地方教育附加(2%),且对小规模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减半征收。增值税及附加原则上由卖方承担,但实际交易中可能通过合同约定转嫁至买方。
三、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卖方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房屋持有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可免征个税;未满5年或非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1%或差额20%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卖方承担,但同样可能通过合同约定调整承担方。
四、其他费用
包括中介费(通常为成交价的1%-3%)、交易手续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几元)、权证登记费(几十元)、评估费(贷款时需评估房屋价值,费用几百至数千元不等)及贷款相关费用(如担保费)。这些费用根据交易方式及地方政策有所不同,需购房者提前了解并纳入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