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经住宅权利人同意
核心是违背住宅内成员真实意愿,无有效许可擅自进入
1. 同意需真实明确,口头或书面形式均具备效力,通过胁迫、欺诈手段获取的同意无效,仍属于非法侵入范畴。
2. 事后追认需主动清晰,进入前未获同意,进入后权利人未明确追认的,不能消除侵入行为的非法属性。
3. 特殊关系不能豁免,亲友住宅亦属他人住宅范畴,未经同意侵入同样符合此项条件。
4. 默示同意有严格限制,仅能在合理场景下推定,超出许可范围进入仍构成未经同意。
5. 权利人范围包括所有权人、承租人等实际居住者,侵犯任一主体意愿均符合要求。
二、侵入行为具有非法性
无法律依据或正当理由,擅自进入他人住宅且无合法阻却事由
1. 排除合法情形,执法人员持合法手续执行公务、紧急避险等正当理由,可排除行为的非法性。
2. 侵入手段无限制,无论公开强行闯入还是秘密潜入,是否伴随暴力,均不影响非法性的认定。
3. 需实际侵入住宅空间,仅在住宅外围逗留、窥探,未进入封闭居住区域的,不满足此项条件。
4. 拒不退出属延伸情形,合法进入后经权利人明确要求退出仍拒绝,构成非法侵入。
5. 软暴力滞留也属非法,以纠缠、哄闹等方式滞留住宅,同样符合行为非法性要求。
三、主观方面存在故意
行为人明知行为违法仍主动实施,过失或误入不构成相应行为
1. 明知涵盖知晓住宅归属及自身行为违背权利人意愿,无需明确知晓具体法律后果。
2. 排除过失情形,误入他人住宅后立即退出,无故意滞留行为的,不满足此项条件。
3. 故意目的不受限制,无论出于寻衅滋事、索取债务还是其他目的,均符合主观要求。
4. 间接故意亦属故意范畴,明知行为可能侵入他人住宅仍放任结果发生,同样构成主观故意。
5. 主观故意需贯穿全程,进入时无故意但滞留时产生故意,仍符合主观要件要求。
综上所述,同时满足上述三项条件,即构成非法侵入住宅行为。
情节较轻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侵犯住宅安宁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此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