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住房与二套房的贷款利率存在明显差异。商业银行对首套房执行相对优惠的利率政策,通常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加较少基点;而二套房则需加更多基点,实际利率高出0.5至1个百分点以上。
这种差别源于国家实施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旨在支持刚需购房、抑制投资投机。即使同一银行、同一城市、同一楼盘,只要认定为二套,利率立即上调。
利率差异直接影响月供和总利息支出。以贷款一百万元、期限三十年计算,二套房可能多支付十几万元利息。因此,准确判定房屋套数对购房者至关重要。
需要注意的是,利率并非全国统一,而是由各地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动态调整。但无论地方如何微调,首套与二套之间的利率差始终存在,不会完全一致。
因此,不能假设“都是买房,利率就一样”。购房前务必确认自身是否符合首套房条件,以免承担不必要的融资成本。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应区分首套住房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实行差别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具体标准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确定并适时调整。
1.利率水平
首套房利率:
商业贷款:通常按基准利率或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浮一定比例执行。如在2026年,如果LPR为3.5%,首套房商业贷款利率可能在此基础上有所下浮,如执行LPR-30BP或LPR-45BP的利率,即3.2%或3.05%。
公积金贷款:按国家规定的首套房标准执行。如5年以下(含5年)的利率为2.1%,5年以上的利率为2.6%。
二套房利率:
商业贷款:通常在LPR基础上上浮10%~30%。具体上浮比例可能因地区、银行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公积金贷款:在首套房基础上上浮10%。如5年以下(含5年)的利率为2.525%,5年以上的利率为3.075%。
2.利率调整机制
首套房利率:
商业贷款:利率调整通常与LPR挂钩,重定价周期一般为1年。在重定价日,银行会根据上一年LPR的涨跌幅度,自动调整新一年的个人房贷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调整后存量贷款自次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二套房利率:
商业贷款:同样与LPR挂钩,但上浮比例可能因地区、银行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重定价日,银行也会根据上一年LPR的涨跌幅度调整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机制与首套房相同,但上浮比例较高。
2026年,首套房认定采用“认房又认贷”原则。即同时核查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当地不动产登记系统中是否有住房登记记录,以及在全国征信系统中是否有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如果名下无房产,且无未结清房贷,则认定为首套房。即使曾经有过房贷但已结清并出售房产,只要当前无房,多数地区仍按首套执行。
部分城市在特定时期可能阶段性调整为“认房不认贷”,即只看是否有房,不看是否有贷款记录。但此类政策属临时性调控措施,需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
认定工作由贷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起,通过联网系统自动查询。申请人无需自行开具无房证明,但需如实提供婚姻状况、家庭成员信息,确保核查准确。
因此,所谓“首套房”并非主观认定,而是基于官方数据的客观判断。购房前可通过“交管12123”类似平台或不动产登记中心预查,提前掌握自身资格。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规定,商业银行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应通过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及征信系统,核实借款人住房套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