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核心是判断用工方行为是否符合立案条件、遵循法定流程,相关标准和流程均有明确法律依据,劳动者可对照判断自身权益是否符合立案情形。
要明确立案要求,首先需知晓该罪的核心法律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结合上述法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该罪的立案需明确区分立案要求和立案条件,两者均为立案核心前提,具体如下:
一、立案要求
立案要求是立案的整体准则,核心是行为人主观有故意、实施拒不支付行为,且需满足法定前置程序和数额标准,是立案的整体导向,无需重复具体细节。
二、立案条件
立案条件是立案的具体判定标准,需同时满足四个核心条件:
(一)行为人实施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具体分为两种情形: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二是有能力支付而故意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两种情形均属于拒不支付的范畴。
(二)拒不支付的劳动报酬数额达到较大标准,这是立案的数额要求,根据相关规定,数额较大的标准明确为两种情况:
1、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6万元以上的,满足其中一种情况即达到数额较大标准。
(三)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这是该罪立案的重要前置程序,政府有关部门主要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现用工方存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后,会依法作出责令支付的决定,责令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用工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支付的,才符合该立案条件。
(四)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有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义务,却故意逃避支付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主观上不存在过失,过失导致未支付劳动报酬的,不构成该罪,也不符合立案条件。
立案流程方面,劳动者遭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后,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调查核实,确认存在拒不支付行为且符合数额要求的,会依法责令用工方限期支付,用工方逾期不支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在3个工作日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接到移送材料后,会自接受之日起3日内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会说明理由并退回相关材料。
如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有异议,可以提出复议申请,也可建议同级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单位可成为该罪犯罪主体,实施拒不支付行为且符合立案条件的,会被依法立案查处,办案机关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此外,用工方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减轻或免除处罚,但不影响前期立案程序。
综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需满足行为、数额、前置程序和主观故意四个条件,立案流程需先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支付,逾期不支付再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劳动者遭遇欠薪后,可依法投诉维权,符合立案条件的,办案机关会依法查处,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