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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有偿陪侍者怎么处罚

大律师网 2026-02-09    100人已阅读
导读:组织他人在娱乐场所从事有偿陪侍活动,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此类行为不仅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处罚轻重取决于是否涉及未成年人、是否存在强迫手段、是否形成规模化经营等因素。

组织有偿陪侍者怎么处罚

  有偿陪侍本身即违反国家关于娱乐场所管理的强制性规定。根据行政法规,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陪唱等陪侍服务。组织者作为实际操控人,属于重点打击对象。

  即使陪侍人员为成年人且自愿参与,组织行为仍属违法。法律禁止的是“组织”这一结构性行为,而非仅针对强迫或欺诈情形。只要存在招募、管理、抽成等组织性活动,即构成违法。

  组织行为不限于实体场所,通过网络平台、微信群等方式远程调度陪侍人员,同样属于违法行为。执法机关已将线上组织纳入监管范围。

  组织者通常同时违反多项规定,包括无证经营、逃避税务、扰乱社会秩序等,可能面临多部门联合查处。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违反该规定的,由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至六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组织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一般按行政违法处理。公安机关可对组织者处以拘留、罚款,并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如涉及多次组织或规模较大,可能认定为“情节严重”,加重处罚。

  如果组织者同时控制多人、实施人身监控、扣押证件或采用经济控制手段,即使未使用暴力,也可能被认定为具有“胁迫”性质,进而触发更严厉的法律责任。

  部分案件中,组织者以“商务接待”“礼仪服务”为名掩盖陪侍实质,但只要实际内容包含陪酒、陪唱等营利性亲密互动,仍会被依法查处。

  行政处罚记录将纳入个人信用系统,影响贷款、出行、子女教育等社会活动。企业法人被处罚的,还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组织、胁迫他人在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经营场所从事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活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组织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属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无论是否使用暴力,只要明知对方未满十八周岁仍安排其从事陪侍,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司法实践中,此类行为通常以《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定罪。该罪名不要求陪侍本身构成治安违法,只要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法律禁止的经营活动即可成立。

  如果存在殴打、限制人身自由、强迫穿着暴露服装、诱导吸烟酗酒等情节,量刑将显著加重。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即使组织者辩称不知对方年龄,只要未查验身份证件或放任明显未成年人员上岗,法院通常推定其“应当知道”,不影响定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规定,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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