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注册需遵循法定流程,准备齐全相关材料,按规范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注册,合法开展经营活动,具体可分为五个步骤,每一步均需符合相关规定。
1. 名称预先核准
经营者需先确定个体工商户名称,名称需符合规范,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字样,不得与已登记的同行业名称重复。确定后向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核准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步,未通过需重新提交核名申请。
2. 准备注册材料
核心材料包括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书、经营者身份证件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申请家庭经营,需额外提交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复印件及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审批的,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3. 提交注册申请
经营者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提交申请。线上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线上渠道提交材料;线下携带纸质材料到登记机关窗口提交,提交时需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填写信息准确无误。
4. 登记机关审核
登记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经营范围是否合规等。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经营者需补充、修改的材料。
5. 领取营业执照
审核通过后,登记机关会核发营业执照,经营者可线上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线下到窗口领取纸质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后,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完成,即可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无需额外办理其他开业许可。
个体工商户终止经营的,需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完成税务清税、材料提交等流程,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后,市场主体正式终止,避免因未注销引发后续法律风险。
注销前需先完成税务清税,经营者需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税,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出具清税证明。如果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准备注销材料,核心材料包括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书、清税证明材料、已领取纸质营业执照的需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申请简易注销的,只需提交登记申请书及营业执照正、副本,无需额外准备其他材料。
提交注销申请,经营者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线上通过当地政务服务平台或市场监管部门线上渠道提交注销材料;线下携带纸质材料到原登记机关窗口提交,确保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注销要求。
登记机关审核注销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注销条件的,予以核准注销,出具注销登记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经营者补充、修改。营业执照无法缴回的,登记机关注销后会通过公示系统公告作废。
注销完成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终止,不再享有经营权利,也无需承担经营相关的法律责任。未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的,经营者可能面临信用惩戒、罚款等风险,影响后续经营及个人信用。
个体工商户需依法履行个税申报义务,按规定期限、方式申报生产经营所得个税,如实申报收入、成本、费用等相关信息,避免因未申报、漏申报、虚假申报面临法律责任。
个税申报范围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即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成本、费用、税金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税,不得隐瞒、虚报收入及成本。
申报期限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经营者需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当月个税,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办理汇算清缴,多退少补。逾期未申报、预缴的,税务机关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相应罚款。
申报方式可选择线上或线下,线上通过电子税务局、个税APP等渠道申报,操作便捷、高效,可实时查询申报进度;线下到当地税务机关窗口申报,需携带相关申报资料,填写申报表格提交。
申报时需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收入凭证、成本费用凭证、纳税凭证等,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如果符合个税减免条件,可按规定提交减免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享受相应的减免优惠。
税务机关会对个体工商户的个税申报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虚假申报、漏申报、偷税漏税等行为的,会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影响经营者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