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城市公共汽电车应当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班次和时间运营,不得擅自越站甩客或者拒载乘客。该规定明确将“过站不停”列为禁止性行为,构成对公共服务义务的违反。
乘客发现公交车无故不停靠站点,可当场记录车辆编号、线路号、时间及地点等信息。这些内容是后续投诉的关键证据。如条件允许,可拍摄视频或保留乘车凭证以佐证事实。
2026年,全国统一推行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并轨运行。乘客可拨打12345,说明事件经过并提供上述信息,平台将自动转交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理。
除电话投诉外,亦可通过交通运输部门官网、政务APP或微信小程序提交书面投诉。部分地方还设有公交服务监督二维码,扫码即可在线填报。所有渠道均需实名登记,但个人信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
投诉受理后,主管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向投诉人反馈结果。如查实违规,将对涉事驾驶员及所属企业采取约谈、扣分、停岗或罚款等措施。重复违规的线路可能被削减补贴或调整运营权。
公交车过站不停是否违法,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公交车辆应当在规定的站点停靠上下乘客,不得无故越站。所谓“无故”,指不存在交通管制、道路施工、突发事故等不可抗力或紧急情况。
如果因前方道路临时封闭、交警指挥绕行、车辆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停靠,不属于违法行为。但驾驶员应在条件允许时向乘客说明情况,或引导至最近替代站点。
如因乘客未及时按铃、车内拥挤、司机主观不愿停靠等原因跳过站点,则构成违规。特别是在线路末班、低客流时段,部分司机为提前收车而故意甩站,此类行为明显违反服务规范。
从法律性质看,公交公司与乘客之间形成运输合同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无故过站不停,构成对合同义务的违反,乘客有权主张权利。
尽管单次越站未必直接触发刑事或高额民事责任,但累积投诉将影响企业服务质量考核,进而关联财政补贴、线路经营权续期等重大利益。因此,该行为虽看似轻微,却具有明确的违法属性。
拨打12345投诉公交车具有法律效力和实际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12345热线整合包括交通、住建、市场监管等多领域投诉渠道,实行“一号响应、分类处置、限时办结”。
12345平台接到公交投诉后,会自动生成工单并转交属地交通运输局或公交集团。承办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回传平台,由平台向投诉人反馈。整个流程受上级督查部门监督,逾期未办将被通报。
实践中,多数地区已建立公交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对于证据清晰的越站、拒载投诉,通常在5至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对责任人作出处理。重复被投诉的驾驶员可能被暂停上岗培训。
投诉有效性取决于信息完整性。仅称“公交车没停”而无车牌、时间、站点等细节,难以启动调查。因此,建议投诉时尽可能提供准确要素,提升处理效率。
12345投诉记录将纳入公交企业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体系。考核结果直接影响政府补贴发放和线路资源配置。因此,企业对12345转办事项高度重视,不会敷衍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