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时掐脖子是否属于家暴,不能简单以吵架为由否定,核心在于该行为是否符合法律对家暴的界定。家暴并非仅指经常性的暴力行为,单次严重的暴力侵害也可能被认定为家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掐脖子属于限制人身自由、残害身体的行为,会对受害人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伤害,即便只是夫妻吵架时发生的单次行为,只要该行为达到了侵害受害人身体或精神的程度,就可能被认定为家暴。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判断是否构成家暴,关键看行为是否具有侵害性,而非行为发生的场景是争吵还是其他,吵架只是行为发生的诱因,不能免除行为本身的家暴属性。
如果掐脖子行为造成受害人身体损伤,结合行为的暴力程度,法院会综合认定其构成家暴,受害人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家暴有一次报警记录,法院不一定会直接判决离婚,核心在于该报警记录能否充分证明家暴事实,及是否达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
报警记录是认定家暴事实的重要证据之一,但单一的报警记录并非必然导致离婚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如果只有一次报警记录,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家暴行为的存在,或者报警记录中未明确记载家暴细节,法院可能无法认定家暴事实,进而不会判决离婚。
如果报警记录详细记载了家暴行为,且有伤情鉴定、出警笔录等其他证据佐证,能够证明家暴事实存在,同时经法院调解无效,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总结来说,夫妻吵架掐脖子可能构成家暴,关键看行为的侵害程度及是否符合法律界定。家暴有一次报警记录不一定能判离婚,需结合其他证据证明家暴事实及夫妻感情破裂。了解这些法律知识,能帮助受害人更好地收集证据,依法维护自身的人身安全和婚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