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不存在统一的“烫伤赔偿价格表”,赔偿金额需结合伤残等级、收入水平、地区标准及案件性质确定。如属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如属他人侵权,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在工伤情形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倍数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一级伤残为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指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若解除劳动关系,还可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通常与当地社平工资挂钩。
在人身侵权情形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残疾赔偿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计算。十级伤残系数一般为10%,一级为100%。
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均据实报销。精神损害赔偿无固定标准,由法院根据伤情、过错程度及当地经济水平酌定。
因此,所谓“价格表”仅能提供参考框架,实际金额因人而异。任何声称“十级赔X万元”的说法均不严谨。
一级烫伤伤残远重于十级。我国《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明确规定,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一级为最重,十级为最轻。该标准适用于所有工伤及人身损害伤残评定。
一级伤残通常指全身瘢痕面积≥90%,或伴有严重功能障碍,如四肢大关节强直、器官缺失、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等。患者往往丧失全部劳动能力,需长期专人护理。
十级伤残则指较轻微的损伤,如体表瘢痕面积≥4%但<5%,或局部色素改变、轻微功能受限。多数十级伤者经治疗后可恢复正常工作,仅遗留外观或轻度活动影响。
临床烫伤深度(Ⅰ度、Ⅱ度、Ⅲ度)与伤残等级无直接对应关系。伤残等级综合考量瘢痕面积、部位、关节功能、器官影响等多维度因素。面部小面积深Ⅱ度烫伤可能评九级,而四肢大面积浅Ⅱ度可能仅评十级。
司法鉴定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个人不得自行判断等级。同一烫伤,在不同部位、不同年龄、不同职业背景下,评定结果也可能不同。
等级越低(如一级),赔偿越高;等级越高(如十级),赔偿越低。这是因损害后果与赔偿责任成正比。混淆“一级更轻”属于常见误解,实则完全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