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房子降价了,购房者能否要求开发商或相关方补偿,核心取决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相关约定,以及降价是否属于法定补偿情形,结合合同约定的不同情况,具体判断如下,不同情况对应不同的补偿主张权利:
1.合同明确约定房价下跌补偿条款
可按约定要求补偿。房屋买卖属于民事交易行为,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房价受市场供求关系、政策调整等多种因素影响,波动是正常的市场现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付前或一定期限内房价下跌,开发商需向购房者支付补偿款,那么购房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支付补偿,补偿金额按合同约定执行。
2.合同无相关约定
单纯市场波动导致降价,无法要求补偿。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单纯因市场波动导致房价下跌,购房者无法要求补偿。
因为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预见房价可能存在的波动风险,自愿签订合同即表示接受该风险,房价下跌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应由购房者自行承担,开发商没有法定补偿义务。
3.合同无约定
但因开发商过错导致降价,可要求法定补偿。如果房价下跌是因开发商存在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导致,购房者可主张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同时可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补偿,补偿金额可按购房款的3%至5%主张,具体金额结合实际受损情况确定。
房价突然降了,购房者能否要求赔偿,关键在于房价下跌的原因,结合不同情况综合判断,不同情况对应不同的赔偿主张权利,具体如下:
1.开发商违约导致房价突然下跌,可要求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房价突然下跌是因开发商违约导致,比如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屋规划、延迟交付房屋、房屋质量不符合约定等,购房者除了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可要求赔偿因房价下跌造成的财产损失,损失金额按房价下跌的实际数额计算。
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导致房价突然下跌,可要求赔偿
如果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比如故意隐瞒房屋周边不利因素、虚假承诺房价不会下跌、虚报房屋价格等,导致购房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价突然下跌后,购房者可主张撤销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要求赔偿损失,赔偿金额包括已支付的购房款利息、中介费等实际支出,同时可要求额外赔偿购房款的3%至5%。
3.不可抗力、政策调整导致房价突然下跌,无法要求赔偿
如果房价突然下跌是因不可抗力、政策调整等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因素导致,购房者无法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政策调整导致的房价下跌属于此类情形,相关损失由购房者自行承担。
4.合同约定房价下跌赔偿条款,按约定要求赔偿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房价下跌的赔偿条款,当约定的赔偿情形出现时,购房者可按合同约定要求赔偿,赔偿金额按合同约定执行,约定的赔偿金额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违约方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综上所述,刚买的房子降价能否要求补偿,取决于合同是否有相关约定及是否存在法定情形。房价突然下跌能否赔偿,核心看是否存在违约或违法行为。单纯市场波动导致的降价,补偿和赔偿主张均不被支持,购房者签订合同时应审慎考量房价波动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