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主动提出不续签,劳动者可以依法主张经济补偿金,补偿金额按照工作年限以及月平均工资标准核算计算。
(一)普通合法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经济补偿按照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执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员工月工资水平较高的,补偿基数存在法定上限,超出当地工资三倍标准的,按照三倍工资封顶计算。
(二)公司故意降低劳动条件诱导员工主动放弃续签,通过下调薪资缩减福利更改工作地点等方式逼迫员工离职,本质等同于公司不续签,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存在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例如违规辞退孕期员工医疗期员工,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员工正常工作期间产生的加班费绩效奖金以及各类固定津贴均需要计入工资核算基数,用以精准计算补偿金额。在职期间产生的未休年假,公司需要按照日均工资三倍标准折算发放补偿,单日折算金额普遍在两百元至六百元之间。员工主动自愿放弃续签且公司维持原有劳动条件没有任何降薪改动的,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企业决定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常规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该期限为法定最低通知时限。
企业提前告知的目的,是给予劳动者充足的求职缓冲时间,降低劳动关系终止带来的生活影响,保障劳动者基本择业权益。书面通知需要明确标注不续签原因离职时间以及补偿核算方式,杜绝口头随意告知,留存书面凭证方便后期维权核查。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用工条例,可按照当地细化规定执行,通知时长不得短于法定最低期限。
企业没有提前履行告知义务,直接到期终止劳动关系的,需要额外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标准按照员工上一个月全额工资计算,一次性发放给劳动者。
企业提前沟通并且员工达成一致自愿提前离职的,无需支付代通知金。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仍然在岗工作,企业没有及时续签书面合同,超过一个月期限的,企业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用以惩戒违规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用工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明确不续签,劳动者可以按照合规流程逐步处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一)劳动者核验自身薪资社保考勤记录,汇总工资流水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等证据,确认公司不续签的客观事实,确保证据完整留存不随意删除。
(二)和人事部门友好协商核算经济补偿,明确补偿金发放时间以及发放方式,协商一致后签订离职协议,注明款项结清事项,避免后续产生劳动争议。
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交投诉材料,由监管部门介入责令企业整改赔付。
监察处理无果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受理费用极低,常规案件手续费用一般在十元至五十元之间。仲裁裁决生效后企业拒不付款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划拨企业账户资金完成赔付。劳动者维权过程中不要随意签署自愿离职以及放弃补偿的文件,防止丧失合法补偿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公司到期不续签需支付法定经济补偿,企业一般提前三十日完成书面告知。劳动者协商无果可通过监察投诉劳动仲裁合法维权,妥善留存全部用工凭证,拒绝随意签署不利文件,冷静处理离职流程,依法足额拿到补偿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