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法的异地执法完全没问题
异地执法只要手续齐全、程序合法,就是完全合法的执法行为。法律明确授权办案机关可以在必要时跨区域执法,尤其是涉及网络犯罪、经济犯罪等跨区域案件。这种情况下异地执法不仅合法,而且是提高办案效率的必要手段,谈不上严重不严重。
2. 程序违法的异地执法属于违法行为
没有协作手续、没有管辖权依据、没有出示合法证件就跑到外地去执法,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被执法人可以当场拒绝配合,事后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严重的还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因为违法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都要由违法机关来赔。
3. 严重不严重要看后果
异地执法本身不是一个量刑概念,不存在严不严重的说法。但违法的异地执法造成了严重后果,比如错误拘留了无辜的人、违法查封了合法财产,那就严重了,相关责任人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合法的异地执法哪怕动静再大,也不存在严重的问题。
4. 警惕以异地执法为名的绑架
实践中确实存在有人冒充执法人员异地抓人的情况。分辨真假很简单,看证件看手续看程序。真正的异地执法一定有正规的法律文书和协作手续,没有这些东西的,不管他穿什么衣服开什么车,都不要信。
必须有合法管辖权。这是异地执法的前提条件。执法机关对案件要有合法的管辖权,不能为了罚没收入而刻意抢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刑事案件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为辅。不能把被害人报案地随意解释为犯罪结果地来争夺管辖权。如果管辖权本身就有问题,后续的异地执法就是违法的。
法律手续必须完备。开展异地执法的办案单位,必须携带全套法律文书。根据各地办案协作工作指引,需要的材料包括:办案协作函、立案决定书、传唤证或拘留证等强制措施文书,以及两名办案人员的警官证原件及复印件。缺任何一样,协作地公安机关都有权拒绝配合。如果你遇到外地执法人员拿不出这些文书,可以直接拒绝配合。
必须向协作地公安机关备案。这是最关键的程序要求。公安部明确规定了六个严禁,其中第一条就是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异地执法必须先到当地县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审核备案,由当地警方协助执行。擅自跑到外地抓人的,属于严重的程序违法。
严禁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很多违规异地执法的本质是把民事纠纷当刑事案件办。个别地方为了帮助企业追债,或者为了罚没涉案财物,把正常的借贷纠纷、合同纠纷错误认定为诈骗等刑事犯罪。这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案件本质上是经济纠纷而不是犯罪,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禁止逐利性执法。执法办案不能以创收为目的。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明确禁止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派警跨区域办案,禁止对异地公安机关依法提出的协作请求设置条件、推诿拖拉。如果你的案件明显有争抢罚没收入的嫌疑,可以向当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异地执法的意思非常直白,就是A地的执法机关到B地去执行公务。比如你在甲地犯了事,甲地的公安机关派人到乙地把你抓回来,这就是异地执法。再比如甲地的法院到乙地去查封你的财产,也属于异地执法。核心就是执法机关的管辖区域和执法行为发生的区域不一致。
很多人一听异地执法就觉得是跨省追捕,其实没那么夸张。同一个省内不同市县之间的执法也算异地执法。只要执法机关的注册管辖地和实际执法地不一样,都属于异地执法。所以不要把异地执法和跨省追捕画等号,它的范围比你想的要宽。
异地执法不只是抓人,还包括异地搜查、异地扣押、异地冻结资产、异地传唤、异地送达法律文书等。凡是执法机关离开自己的管辖区域去干活,都算异地执法。每一种行为都有各自的程序要求,不能一概而论。
异地执法在实践中非常普遍。网络犯罪案件中,办案机关经常需要到外地调取证据、抓捕嫌疑人。经济犯罪案件中,涉案资金分布在全国各地,办案机关必须异地冻结扣押。可以说现代社会的跨区域流动让异地执法成了常态,不是什么稀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