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抚养费数额主要依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综合确定。一般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支付,两个以上子女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月总收入一半。对于非亲生子女,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知情并自愿抚养,则形成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需承担相应责任。男方受欺骗抚养,发现后可主张返还已支付的抚养费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抚养费支付期限通常至子女十八周岁,特殊情况可延长。不负担抚养费将面临强制执行,信用受损,刑事处罚等后果。不给孩子抚养费属于违法行为,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或遗弃罪。父母应依法履行抚养义务,保障子女合法权益。
民法典规定,子女抚养费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具体数额由子女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决定。抚养费一般支付至子女十八周岁,特殊情况可延长。十八周岁后读大学,父母无法定义务支付抚养费,但自愿支付或协商一致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