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受法律刚性保护,拒收现金不仅破坏支付市场秩序,更侵害公众基本权益。在数字支付与现金支付并行的环境下,明确遭遇拒收现金的应对路径及对应的处罚标准,既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也是公众维权的关键。
人民币是我国唯一合法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境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近年来,随着电子支付普及,部分场所变相或明示拒收现金,引发公众关注。此类行为不仅违反国家货币管理基本制度,也侵害了消费者的支付选择权。
拒收人民币现金属于违法行为,相关处罚标准已进一步明确。根据现行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违规主体将面临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如遇此类情况,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或相关监管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