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与香港或澳门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必须到内地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能在港澳当地直接完成具有内地法律效力的婚姻登记。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此类婚姻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其确定的机关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