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署名权的作用在于财产宣示,作品与作者人格没有必然联系,因此可以转让
《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这说明包括署名权在内的著作权可以转让给作者。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