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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可以告公司吗?

大律师网 2025-11-21    100人已阅读
导读:不少劳动者在入职后遭遇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难免会困惑能否据此起诉公司。事实上,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未依法签订合同的行为已涉嫌违法,劳动者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并非只能被动接受。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可以告公司吗?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完全可以依法维权,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先明确劳动关系的成立前提与维权的法律逻辑。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明,但并非唯一依据,即便未签订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行为,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受法律保护。

  劳动者若想维权,核心是举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可通过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工作成果等相关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

  在此基础上,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若涉及拖欠工资、违法辞退等情况,还可一并主张相应赔偿。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核心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赔偿范围与计算标准均有明确法律界定。

  最核心的赔偿项目是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即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一赔偿的计算周期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为止,若公司始终未与劳动者补订合同,则计算至满一年时止。

  满一年后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不再继续计算二倍工资差额,但劳动者可要求公司补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合同。

  除二倍工资差额外,若公司存在拖欠工资、克扣加班费、违法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等行为,劳动者可一并主张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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