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身份证丢失后,可按照以下步骤补办:
1.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
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缴纳证件工本费,丢失补领的工本费为40元。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交验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提供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材料之一,如居住证、劳动合同、学生证、房屋租赁合同等。
3.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在受理点现场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
采集指纹信息。
4.领取证件:
公安机关自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可延长不超过30日。
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可选择邮政速递服务,缩短领取时间。
可以,异地身份证丢失后,可以在当地办理补领手续,无需返回户籍地。
根据公安部自2016年起在全国推行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以及近年来持续优化的便民措施,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包括大中城市和多数县市)已实现身份证“跨省通办”12。
1.办理条件
已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仍需回户籍地);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现居住地合法稳定就业、就学或居住;
身份信息可核验(如已登记指纹、人像清晰等);
不属于不予受理的情形,例如:
相貌变化较大且未登记指纹信息;
有伪造、冒用证件等不良信用记录;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发生变更未更新
2.所需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之一(满足其一即可):
居住证
户口簿
护照
驾驶证
社保卡
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就业证明)
房产证/租房备案(居住证明)811若无法通过系统核验身份,需提供上述辅助证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