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次记12分的情形
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超速50%以上(如限速120km/h,实际行驶超过180km/h);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
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违法处罚和记分牟利。
2.一次记9分的情形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非紧急情况);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休息或休息不足20分钟(仅限营运车辆);
驾驶未悬挂或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车辆上路;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家用车在高速上违法停车(如错过出口后停下、倒车)即属此列。
3.一次记6分的情形
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
超速20%以上未达50%(如限速120km/h,行驶144–179km/h);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未按规定行驶;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不可解体物品未按规定行驶;
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限制区域;
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驾驶证被暂扣或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注意:家用车在高速上超速20%–50%即记6分,轻微超速(<20%)目前无记分,仅警告。
4.一次记3分的情形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如长期占用超车道);
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俗称“龟速行驶”);
遇前方拥堵借道超车、穿插等候车辆;
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休息或休息不足20分钟(仅限货运车辆);
驶入禁止驶入的高速公路入口(如违反禁令标志)。
1.超速未达10%:一般给予警告,不扣分、不罚款。但部分地区可能对屡教不改者直接罚款200元。
2.超速10%以上未达20%:
普通小型车:罚款200-300元,扣3分。部分地区或特定情况下(如限速100km/h以下路段)可能罚款50元,扣3分;也有说法称部分地区此档不扣分。
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扣6分,罚款200元;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扣1分。
3.超速20%以上未达50%:
所有类型车辆:一般扣6分,罚款200-1000元。其中,营运车辆处罚力度可能更大;在隧道、桥梁、施工区等特殊路段,罚款可能更重(如500元)。
特殊说明:有说法称普通小型车在此档罚款500元,扣6分;也有说法称罚款200元,扣6分。
4.超速50%以上:
所有类型车辆:扣12分,罚款1000-2000元,可能并处吊销驾驶证。情节严重者,还可能面临15日以下拘留。
特殊车辆(如校车、危险品运输车等):超速20%以上即扣12分。
5.其他相关处罚:
低速行驶:车速低于最低限速20%(例如限速100km/h时行驶速度低于80km/h),扣3分,罚款200元。
特殊路段超速:在隧道、桥梁、匝道、施工区等特殊路段,超速处罚更严格。例如,匝道限速40-60km/h,一旦超速必定处罚;在隧道或山区高速限速80km/h的路段,超速20%扣6分。
恶劣天气超速:能见度不足200米时车速不得高于60km/h,低于100米时不得超过40km/h,若低于50米则必须驶离高速公路。违反规定者,扣分罚款直接翻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