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全国层面二套房的判断标准主要实行“认房不认贷”,即以家庭(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拟购房地名下是否已有成套住房为认定依据,不再追溯全国范围内的住房贷款记录(无论是否结清)。
1.“认房不认贷”:若家庭在当地无任何成套住房(含全款、贷款购买,均以不动产登记为准),再贷款购房即按首套房政策执行;若名下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再购即为二套房。
2.“认贷不认房”或“认房又认贷”已基本退出全国执行,但极少数城市在公积金贷款或特定情形下可能保留“认贷”要素,需以当地最新“一城一策”细则为准。
3.家庭范围:严格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父母或成年子女名下房产不直接计入,但若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则计入家庭套数。
4.异地购房:若在A城有房、在B城贷款购房,B城若执行“认房不认贷”且查不到A城房产(全国联网尚未完全覆盖),可能按首套;但多数城市已接入全国房屋登记信息,实际仍可能被查出并认定为二套。
5.全款房+再贷款:只要名下有房(即使无贷款记录),再贷即算二套(因“认房”);已售出且完成过户,经当地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后,通常可按首套。
6.非本地户籍:若当地无房,即使无法提供1年以上纳税/社保证明,信贷认定上也不再自动按二套(限购与信贷认定已分离,2023年后信贷端主要看“认房”)。
1.契税
契税的税率根据房屋面积和购买情况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契税税率为3%,但如果购买的是自用普通住宅,且符合一定条件(如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在一定范围内),契税税率可以减半,即按1.5%征收。对于二套房,契税通常按照正常税率3%征收。
2.增值税
如果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需要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然而,如果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则可以免征增值税。
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即本次交易价格减去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增值税和合理费用)的20%征收;另一种是如果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则按照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对于二套房过户,个人所得税通常按照上述方式计算。
此外,过户二套房还可能涉及其他费用,如印花税(税率通常为0.05%,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交易费(按照房屋面积计算,通常为每平方米数元)、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等。这些费用的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