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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区出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大律师网 2015-01-26    0人已阅读
导读: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汇川区人事部门专门针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带薪年休假作出了具体规定,出台了《汇川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体现了该区人事管理的人性化和法制化。 我国明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汇川区人事部门专门针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带薪年休假作出了具体规定,出台了《汇川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体现了该区人事管理的人性化和法制化。

我国明文规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但记者调查发现,由于担心带薪休年假影响业绩和收入,逾六成受访者不敢年休假。针对这一问题,汇川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委组织部,结合实际拟订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试行)》,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汇川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要工作满1年就可申请5天的带薪年休假;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申请10天的带薪年休假;工作满20年的,可申请15天的带薪年休假。如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的,需征求本人意见,并报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后,可在次年补休或领取300%的年休假工资报酬。除此之外,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假,更不得以不能安排年休假为借口要求加倍支付工资报酬或自行乱发补贴。

《汇川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试行)》出台后,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带薪休假以及由于工作原因未及时休假人员享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提供了制度保证,也更加体现了该区人事管理的人性化和法制化。

来源:遵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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