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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可达1300元

大律师网 2015-01-26    0人已阅读
导读:广东省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大幅上涨  2011年3月1日起,广东省上调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深圳市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  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欧真志介绍,
    欧真志表示,2010年广东经济发展平稳,GDP预计增长12.8%,同时也面临严峻的物价结构性上涨压力。统计显示,2010年11月食品类物价上涨8.7%,低收入者生活压力明显增加。此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既是政府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必要手段,也是广东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此外,近期全国已有北京、江苏等地区相继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湖南、广西与广东邻近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超过广东,提高标准有利于缓解珠三角企业招工难。

  当然,最低工资标准主要是用来引导企业的。如省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所言,最低工资标准是一种信号,向社会发出工资增长的正面信号,有利于促进企业工资水平的整体提升。我承认最低工资的调高有促进企业工资调高的可能性,但是我们别忘了,也有许多企业是直接拿最低工资标准来发工资的。举两个例子:一个是上海有家医院,清洁工的工资按当地最低标准发放,引起清洁工的强烈不满;另一个是,上个月东莞有间工厂的工人罢工,原因是工人工资连加班费一起算也才勉强达到东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两个例子说明,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对外来工就业的吸引力极为有限。

解决目前劳工问题主要有2方面:一是,在生活成本日益增加,内地企业工资逼近珠三角地区的当下,珠三角企业应放弃“人口红利”思维,大幅提高工人的实际收入;二是,政府与企业要切实解决外来工的公共福利,尽快解决外来工的养老、医保、子女上学问题,在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上,也要为外来工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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