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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门提醒:“试用期”也应缴纳社保费》

大律师网 2015-01-31    0人已阅读
导读: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日前向广大劳动者发出维权提醒:即使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单位也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综合保险费。 上海市劳动监察部门在定期检查中发现,在“试用期”不缴纳社保费,已成为一个值得警惕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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