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直企业:
目前,我市正值汛期,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已成为当前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企业必须认真抓好的重要工作。省安监局、吉林煤监局、省煤炭局、市政府已先后就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下发了一系列文件,提出了严格要求。为认真落实,确保汛期全市安全生产,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当前我市工业企业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正值生产、销售的黄金季节。忽视汛期安全,沿用常规办法对待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倾向比较严重。近几年来我市汛期安全生产存在许多问题和漏洞,防灾意识不强,防汛能力差,人力、物力、财力准备不充分,特别是煤矿、非煤矿曾因水害发生过伤亡事故,教训是极其沉痛的。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近几天我市还将有强降水过程。因此,清醒地认识全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集中精力、有效地采取防范措施是确保汛期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企业一定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全力做好防汛抗洪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和人力准备,要树立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紧急动员起来,全力以赴投入防汛抗抢险工作。要认真落实好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长、有关部门、企业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分工负责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二、认真开展汛期安全隐患大检查。
一是加强对辖区内矿山企业的检查。对矿井周围的老塘积水、地表水、矿井正常涌水等情况要做到一清二楚,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矿井排水系统、井下水仓要进行认真的检修、清理,满足矿井抗灾的需要。问题严重的要立即停产。要对矿井已制定的灾害预防措施进行一次演练,存在问题要立即改正。
二是检查危旧房屋、棚户区和江河沿岸居民的安全状况、加固措施和紧急疏散预案落实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抓紧整改。
三是对病险水库要限期除险,一时除险有困难的要开闸放水实现零库容,保证不溃堤、不决口。不造成危害;河道不畅的,要立即进行疏通,加固险工险段。
四是对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彻底排查,对隐患突出的部位,要死看死守,及时组织群众转移。
五是对供电。供水、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的防汛抢险措施进行检查,确保汛期城乡人民日常生活不受影响。近期,由于连日降水,地面饱和,极易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要特别注意做好山旁、沟旁、河流旁及低洼地段学校、企业、煤矿和居民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必要时要停课、停产,及时疏散人口,确保汛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畅通信息,完善汛情、灾情报送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灾情、汛情,要保持与市市安委会办公室的通讯畅通,重大汛情、灾情要随时报告。报送时间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3小时。由于瞒报、漏报、错报汛情、灾情而影响领导决策,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汛期值班调度工作。
从即日起,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严格汛期值班调度工作,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在发生汛情时主要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二○○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