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小张是没有打算再和老板娘计较下去的,他只想等回家后,让父亲再和老板协商一下,只要拿回借条和他的900元工资就罢了。但是,本网记者决定帮他找律师咨询一下。
19岁,多么美好的青春年华,可是右手中指的伤残将伴随小张终生,本该由老板支付的医药费如今成了他们借老板的钱,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也被克扣。
律师大致估算了一下,像小张(农村户口)这种情况,应该得到2万到3万元的赔偿,但是小张须到相关部门进行伤残鉴定。
更让人难过的是,小张的遭遇是不少劳动者都可能会遇到的。虽然,备受社会关注的《劳动合同法》已经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一年有余,惠及到很多的劳动者,医保的阳光也照耀到许多人身上。但是,不少的劳动者还在被遗忘的角落里挣扎,不少用人单位还在肆意践踏着劳动者的权利。而很多劳动者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选择了沉默和忍耐。这是何等的悲哀啊!
2008年6月28日,由山西省社会事务调查中心等单位举办的《劳动合同法》宣传暨民意调研活动仪式正式启动。在调研活动现场,当一个女孩在填写调查问卷时,一位媒体记者把摄像机对准那个女孩,女孩慌乱地躲闪着镜头,请求记者不要拍摄。当她填写到最后,被工作人员要求填写真实姓名、地址及工作单位时,她犹豫着停下了笔,放弃了继续填写。经了解,她所在的单位一直未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她本想匿名把这个情况反映上去,但是调查问卷要求必须用真实姓名,考虑到可能因此失去工作丢掉饭碗,她犹豫着放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