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文化部关于禁止图书发行工作中授受“回扣”的通知[失效]

大律师网 2015-03-05    0人已阅读
导读:文化部关于禁止图书发行工作中授受“回扣”的通知[失效]来源:法律教育网作者:发文单位:文化部 发布日期:1985-6-25 执行日期:1985-6-25 失效日期:2004-6-18   一个时期以来,图书发行工作中也出现了授受&am
文化部关于禁止图书发行工作中授受“回扣”的通知[失效]来源:法律教育网作者:发布日期:1985-6-25 执行日期:1985-6-25 失效日期:2004-6-18   一个时期以来,图书发行工作中也出现了授受“回扣”的错误做法,特别是在年画、挂历的征订工作中更为突出。有的出版单位为了推销自己出版的图书,向发行单位付“回扣”,甚至采取向订货人员递“红包”、送实物等不正当手段;有的发行单位和订货人员不顾图书内容质量,谁给的“回扣”高、谁给的“好处”多就订谁的货,致使一些质量不高的图书大量推销,而一些思想内容健康的优秀图书,因出版单位坚持不付“回扣”而得不到广泛发行。目前,这种不正常的情况有继续发展的趋势,甚至某些公共图书馆向书店或出版社采购图书时,也索取“回扣”。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