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是确保学院内部稳定和各项事业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学校又是一个小社会,具有校园面积大,人口集中,家属宿舍区、学生宿舍区、服务机构与教学科研场所混处的特点。随着学校教育产业化、规模化和后勤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社会相互交叉,相互渗透。校园小社会受大社会的影响,校园治安问题越来越严重,尤其是盗窃案件更为突出,已成为校园一大公害,应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本文拟从学校盗窃案件的作案时间性、作案地点性、特定的人员性、内外结伙盗窃性、作案变化多样性、假期期间多发性等六大特点入手,分析出现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自制力、防范意识差、外在原因、群防群治意识差、门岗管理难度大、招用的保安人员素质偏低、学校限于经费和人员、技防措施不够落实、校园的周边环境、破案率低打击不力等十大原因及从加强基础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控能力;加强防范意识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校园财产安全;强化治安防范和管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提高破案率,打击校园犯罪活动;加强对外联系,整治周边环境等七大对策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关键词:学校、盗窃罪、特点、原因、对策
一、盗窃罪的概念
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盗窃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公私财物的特征是:(1)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2)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如有价证券等。(3)能够被移动。(4)他人的财物。据有关统计,盗窃罪属于常见高发罪,是目前国内刑事犯罪案件数量最多的一种罪,约占80%。全国1985年以来的重大、特大刑事案件中,盗窃案约占50%。
二、学校盗窃案件的特点
(一)作案时间性。学校与其它企事业单位不同,学校有其独特的学习、活动和生活规律,这些规律直接影响和制约着行为人某种行为的具体实施,一般来说,作案分子主要选择以下时间进行作案:一是师生员工上班、上课、晚自修等时间。这些时间多数师生员工都不在宿舍,正是作案分子入室作案的机会。二是校内举行各种大型活动时。全校性大型活动,如校运会、文艺演出等,在这期间里,作案分子往往利用串门假装找人的幌子进行作案。三是新生入学期间。因为新生刚来学校,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都比较陌生,人来人往,相互之间谁都不认识谁,这时防范意识最为薄弱,作案分子就利用这个机会施展手段,疯狂作案。例如,某校03级新生入学期间,作案分子则趁校园混乱之机进入新生宿舍作案,盗走现金数百元、手机2部以及其它物品等。四是期末复习考试期间。这一段时间学生都忙复习考试,防范意识不强,作案分子就会乘虚而入,撬门破窗入室行窃。
(二)作案地点性。学校有其独特的地域性,一般来说,家属宿舍区,学生宿舍区都在一个狭小的区域内,发生的盗窃案件,作案人主要是对学校环境熟悉,地点明确。
(三)特定的人员性。学校盗窃案件中,一般来说,在家属宿舍区发生的盗窃案件,作案人主要是周边无业人员、来校务工和校外学生。从查破的盗窃案件中表明,家属宿舍区发生的盗窃案件有85%以上是这些人所为。学生宿舍区发生的盗窃案件,作案人主要是学生内部人所为,因为他们熟悉宿舍环境,对那扇门不牢,那个窗没有插销,平时钥匙放在什么地方都一清二楚。所以,作案学生在宿舍盗窃很容易得手。
(四)内外结伙盗窃性。内外结伙盗窃,是指在校内居住人员与校外人员结伙在校园盗窃。作案主体主要是某些家属子弟与社会上无业人员相勾结。这类人员,从小就养成不良习惯,不求上进,滋长了不劳而获、贪图享受的思想。为了满足他们的欲望,往往利用熟悉校园环境和住户情况的便利条件进行盗窃。
(五)作案变化多样性。作案分子在校园作案通常采用如下方法:一是选择作案目标。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需求发生了变化,作案分子的需求也是如此。现在,作案分子不是碰到什么就偷什么,而是对财物有一定的选择性。过去学生宿舍发生被盗的多数是些饭票、衣服,小计算机、文具之类的物品,而现在不同了,作案分子瞄准的是高档次的财物。如现金,微型收录机,高级照相机,手机和BP机等等。二是案前先侦察然后伺机作案。作案分子为了准确的选择盗窃目标,在作案前常以某些身份做掩护,对作案目标进行暗中观察。他们通常采用以下方法进行:1、散步法。边散步边观察,暗中注视学校巡逻人员行踪及行人情况,选准目标后,快速行窃。2、放风法。此类案件一般2个人以上合伙作案,有的人在放风,有的人在实施。三是采用兜风法。作案分子通常2个人同骑一辆车,在目标周围来回骑车观察,选定目标一般是自行车或摩托车,作案得手后,各骑一辆车离去。四是顺手牵羊法。此类案件在学生宿舍中发生居多,作案分子多数是学生内部人所为,他们对学生宿舍情况熟悉,十分了解学生的日常生活习惯,对学生去卫生间、洗衣服、冲凉时,把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在什么地方都了解得非常清楚,作案分子就利用某一瞬间的机会进入宿舍快速行窃。另外,还有的作案分子利用上门到办公室或学生宿舍推销商品,乘无人注意之机,顺手将办公台面上的手表、手提包或手机之类的财物拿走。
(六)假期期间多发性。在假期期间,大部分学生已经离校,但仍有部分学生因种种原因留在学校,其中大部分学生利用假期时间在社会上找份临时工作,即在经济上弥补了上学费用的不足,又增加了社会经验。但是,同学(指不在一个学校就学的原同学)、同乡多借此机会在学校聚会,其中不法分子趁学生宿舍无人且学生的物品又在宿舍内进行盗窃。
三、原因分析
(一)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自制力。有些学生不学法,不懂法,更谈不上守法,法制观念在一些人头脑中没有树立,对什么是违法犯罪都分不清楚,把违法犯罪视为一般的道德问题。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学生把车主放在楼前忘了上锁的自行车,私自骑走后,并不认为是偷窃行为,而认为是拣来的、还有的学生看到放在楼梯口较长时间没有人骑的自行车,认为没有人要了,则起了贪心,把车拆卸改装,变为己有。这些法制观念淡薄,道德水准低下的学生,极易走上盗窃犯罪道路。
摘要: 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是确保学院内部稳定和各项事业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学校又是一个小社会,具有校园面积大,人口集中,家属宿舍区、学生宿舍区、服务机构与教学科研场所混处的特点。随着学校教育产业化、
(二)社会经验不足,防范意识差。从统计盗窃案件的材料分析,学校盗窃案件80%以上被盗原因,主要是社会经验不足,没有做好防范工作造成的。有些师生员工防范意识淡薄,,缺乏警惕性,为盗窃分子开了方便之门。例如,自行车随手乱停乱放,钱财和贵重物品保管不严等现象十分严重,
(三)学校体制改革中存在的某些问题是导致校园盗窃案件增多的外在原因。改革开放和联合办学使学校拓宽了办学渠道,为社会培养了大量人才,但也给学校治安工作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学校的后续管理功能相对落后,特别是治安管理机制不能及时健全,防范措施不能及时到位,最终导致各类案件发生。二是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学生人数逐年递增,而这些生源素质差距大,层次复杂,并且相互交叉,流动性大,加上学校的管理与教育一时跟不上,以至学生成为学校盗窃案件中多发的群体。三是校园涌进大量民工和临时工,这些人员素质各异,来源复杂,一些犯罪分子混杂其中,给校园治安管理增大了难度。
(四)群防群治意识差。有些师生员工认为学校治安防范工作与自己无关,是学校保卫部门的事,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即使听到有人叫喊捉贼的声音,也很少有人出来帮忙。
(五)门岗管理难度大。车辆多,加上学校文化和体育设施较全,社会上闲杂人员以种种理由随便进出学校。
(六)招用的保安人员素质偏低,多数队员存在临时观念,不认真,不细心,敷衍了事,在工作中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七)学校限于经费和人员编制等原因,造成保卫人员少,力量薄弱,加之现有保卫人员大多是复转军人和学校安排的内部职工子女,个人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漠,责任心不强。
(八)技防措施不够落实,有的学校对技防措施不够重视,没有安装防盗报警系统。有的学校虽然已安装了防盗报警系统,但多年未加改进,设施老化,技术性能差,灵敏度低,达不到要求,起不到防范作用。
(九)校园的周边环境复杂。学校周边人口密集,人员复杂,校园小社会受大社会的影响,校园周边,商店、饭店林立,歌厅、录象厅、电子游戏厅及各种娱乐场所多,人员结构复杂, 校园与社会的围墙越来越模糊。治安环境差,防范力量薄弱,已成为发生犯罪的高危地带。
(十)破案率低,打击不力。学校盗窃案件多数属于小偷小摸行为,破案难度大,有的案件虽然破了,但赃物追不回来,达不到打击的目的。另外,学校保卫部门没有侦查权力,给破案造成困难。发案末能及时侦破,盗贼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客观上造成了盗贼逍遥法外,其气焰更加嚣张,致使此类案件一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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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医科大学精神文明建设网200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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