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了解了消费者介绍的基本情况后,我们与上海红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经理取得了联系,经了解,为车辆提供合格证之事只是工作人员工作拖拉造成的,通过消保委的沟通,经销商答应不再推迟马上办理,并当场就与消费者约定办理时间,消费者表示同意接调解结果。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以上案例中的经销商其实只是工作作风上的问题,改进工作作风,维护消费者权益,是企业应当向员工做好的第一步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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