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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贷款办理(南平)

大律师网 2015-04-01    0人已阅读
导读:导读:所谓的拆迁安置房,就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那么,拆迁安置房可以贷款吗?拆迁安置房贷款办理的要求及相关程序又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导读:所谓的拆迁安置房,就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那么,拆迁安置房可以贷款吗?拆迁安置房贷款办理的要求及相关程序又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知识点目录】

  一、拆迁安置房贷款办理条件。

  二、拆迁安置房贷款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三、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流程。

  【正文内容】

  一、拆迁安置房贷款办理条件:

  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南平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拆迁安置房贷款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凡办理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均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籍证明

  3、结婚证(未婚证明)

  4、收入证明

  5、刷新后的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缴存流水

  6、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7、拆迁安置协议

  8、首期付款凭据、银行对账单

  9、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意:上述所有材料都必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3份。

  三、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流程:

  1、符合贷款条件者可向柜台申领相关贷款表格或上网下载;

  2、到住房公积金缴纳地和购房所在地房管所开具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3、未婚者需到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明;

  4、到住房公积金缴纳单位开具收入证明(表格网络下载或柜台领取);

  5、带齐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到柜台申请贷款受理;

  6、中心审批贷款,借款人与承办银行签订合同;

  7、借款人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8、承办银行审批、发放贷款。

  小编提醒:

  小编为您介绍的上述关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相关内容是以南开市的要求为例,仅供参考。其他省市的相关政策不同,对拆迁安置房贷款的申请要求也不同,所以,需要办理拆迁安置房贷款的人士应到当地的房产部门进行详细咨询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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