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合伙企业破产办法

大律师网 2016-07-11    0人已阅读
导读:考虑到合伙企业按照企业破产处理,有一些有利之处: 一是可以使所有债权人按比例受偿,有利于兼顾各债权人的利益; 二是可以对企业宣告破产前一年内违法转移财产的行为予以撤销,追回所转移的财产,增加破产财产,有利
考虑到合伙企业按照企业破产处理,有一些有利之处: 一是可以使所有债权人按比例受偿,有利于兼顾各债权人的利益; 二是可以对企业宣告破产前一年内违法转移财产的行为予以撤销,追回所转移的财产,增加破产财产,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 反对合伙企业可以破产的主要理

  考虑到合伙企业按照企业破产处理,有一些有利之处:

  一是可以使所有债权人按比例受偿,有利于兼顾各债权人的利益;

  二是可以对企业宣告破产前一年内违法转移财产的行为予以撤销,追回所转移的财产,增加破产财产,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

  反对合伙企业可以破产的主要理由是,由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合伙人追偿,合伙企业破产并不能免除合伙人的债务责任,因而规定合伙企业破产的意义不大。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