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事实劳动关系应当如何认定

大律师网 2016-08-17    0人已阅读
导读:虽然我们一直提倡要签订书面,但仍然避免不了的出现,那么,如果遇到这样情况,我们应当如何认定该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可列举凭证有哪些?下面,律师小编马上为你详细介绍。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

虽然我们一直提倡要签订书面,但仍然避免不了的出现,那么,如果遇到这样情况,我们应当如何认定该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可列举凭证有哪些?下面,律师小编马上为你详细介绍。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事实劳动关系应当如何认定的详细回答。根据实践可知,导致事实劳动关系产生的原因不止未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是签订了无效劳动合同所致,因此我们广大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谨慎对待,如果你对这方面有任何疑问,你都可以咨询我们律师,我们将竭诚为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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