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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村宅基地房屋法律纠纷怎么解决?

大律师网 2016-09-05    0人已阅读
导读:农村房屋相关法律纠纷目前,青岛市农村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快速发展,加之最近青岛地区开始对农村房屋进行确权登记,这就导致众多宅基地房产问题浮出水面,农村房产的纠纷也明显增加,现本律师结合实践经验将有关问题
农村房屋相关法律纠纷目前,青岛市农村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快速发展,加之最近青岛地区开始对农村房屋进行确权登记,这就导致众多宅基地房产问题浮出水面,农村房产的纠纷也明显增加,现本律师结合实践经验将有关问题汇总供大家参考:1、同村居民之间宅基地房屋买卖问题,一方要求变更登记另一方不配合的。目前,对待此种情况买卖发生超过两年的,法院不予处理,驳回起诉。保持现状,进一步等待相关政策出台。2、外村人、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房屋的。对待此种情况若未发生等情况,法院也是不予处理,保持现状。若发生拆迁了,由法院根据青岛市中院有关意见处理。3、分家分得房产,父母在世的,可以直接办理更名手续;父母离世的,兄弟姊妹签字办理;无法办理的可以吃分家单维持现状。4、父母老房,其一兄弟姊妹翻建或重建,未留。5、父母房产,父母离世未留遗嘱。阅读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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