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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的设置和职权

大律师网 2016-09-19    0人已阅读
导读: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的设置和职权。1、经理的设置、聘任和解聘经理,是指在授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管理公司事务的人。从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法律制看,经理具有以下特征:经理通常不是公司的法定机关,即公司可以设置经

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的设置和职权。1、经理的设置、聘任和解聘经理,是指在授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管理公司事务的人。从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法律制看,经理具有以下特征:

经理通常不是公司的法定机关,即公司可以设置经理,也可以不设置经理。

股份公司的经理通常由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并享有管理公司事务的广泛权力。

公司章程、董事会或者公司与经理的契约可以对经理的权限予以限制。

对经理权力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我国的公司实践中,通常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均设置经理作为董事会的执行辅助机关,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的监督。

2、经理的职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经理的职权包括:

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组织实施,包括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决定或者参与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包括拟订公司内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列席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授予经理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应以董事会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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