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全国有毒有害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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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碑店市和北京市丰台区发生外地农民工苯中毒事件后,引起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朱镕基总理、李岚清副总理先后分别做了一系列重要批示。为了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和生产经营秩序,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河北省高碑店市农民工苯中毒事件的通报》(国发[2002]9号)。针对一个时期以来各地不断发生类似严重职业中毒事件,国务院责成卫生部牵头,会同经贸(安全监管)、、公安、工商、质检、税务和全国总工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使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并作为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全国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6月6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李岚清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全面部署了有毒有害化学品专项整治的各项要求。卫生部等9部门发出了《关于开展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29号),全国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5月下旬开始全面展开,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各地按照全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企业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三个阶段的工作,大力营造了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的舆论氛围,强化了各类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广大劳动者意识逐渐提高。通过整治,各地基本摸清了接触有毒有害胶粘剂的制鞋、箱包、皮革加工、家具制造等主要行业的情况,督促企业建立了基本的职业病防治,对工作场所进行了初步整改,配备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劳动用工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截止月底,据27个省市的不完全统计,各地共检查了48868家企业,因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被给予行政警告的4357家、责令限期整改的2563家、处以罚款的98家(共计罚款246万元)、责令停业整顿的4333家、取缔或责令关闭的98家,一批大案要案得到了查处,职业中毒危害严重的不利趋势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全国专项整治的主要特点和做法如下:
(一) 政府重视,组织措施落实。按照国务院要求,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成立了全国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使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提出了全国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目标,并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按照全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做出部署,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了政府负责、卫生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辽宁省、北京市等不少省、市政府主要或主管领导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宣传普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各地结合专项整治,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意识。通过会议、广播、电视、报纸、广场咨询、举办《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及各种培训班、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大力宣贯《职业病防治法》,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如辽宁省在专项整治,印制《职业病防治法》40000余册,宣传材料30万份,举办培训班220次,培训企业负责人24900多人次。山东青岛等地还开展“送法进企业,服务到基层”活动,深入企业发放《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指南》,指导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三)部门联动,形成专项整治合力。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积极做好牵头协调和信息沟通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努力形成整治合力,加大整治力度。同时,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认真履行监管,组织开展了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劳动者的健康检查,以职业病危害项目登记申报为切入点,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指导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和整改工作。山东省沂水县00多家鞋厂进行了工艺改进,采用了硫化工艺,用不含苯的汽油代替了含苯的溶剂,从源头上消除了发生苯中毒的潜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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