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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项目保险经纪公司招标结果公告

大律师网 2016-12-09    0人已阅读
导读: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项目保险经纪公司招标结果公告 国家旅游局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项目保险经纪公司招标活动结束。经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本次招标活动因无投标人完全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提出的七项基本条件,故此次

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项目保险经纪公司招标结果公告

国家旅游局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项目保险经纪公司招标活动结束。经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本次招标活动因无投标人完全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提出的七项基本条件,故此次招标无中标人。

特此公告。

国家旅游局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项目保险经纪公司招标公告

2007-3-23

为有效规避旅行社行业经营风险,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国家旅游局拟在全国范围内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一条款、统一费率”的形式,开展旅行社责任险推荐全国统保工作。现公开招标选择1家保险经纪公司为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工作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一、项目名称: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项目保险经纪服务

二、招标单位:国家旅游局

三、招标范围: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的方案设计、保险采购、投保操作、期内服务等。

四、招标原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有服务能力的保险经纪公司进行招标,择优选择。各投标人须独立按招标要求做出投标,投标须满足独立承保的要求,招标人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投 标: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必须是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资格的保险经纪公司;

2、必须按规定缴纳营业保证金或投保经纪人职业责任险(须提供证明文件);

3、须在全国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4、应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必须具有独立完成全国统保项目的服务经验;

6、2006年保险经纪营业收入应名列全国前20位;

7、其代表必须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二)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法人授权书(注明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联系人和机构办公地址等);

2、投标人简介(说明公司成立的时间、地点、注册资本金、股东背景、公司架构等);

3、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2004-2006年的经营业绩(包括:实现保费、经营收入等;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7、统保项目经验,说明独立完成的全国统保项目,包括项目名称、标的规模、统保险种、服务年限等;

8、说明公司的服务体系及人员情况,分支机构分布情况及各分支机构的证明资料(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等);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和文件。

(三)保险经纪服务方案

请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相应的服务方案,包括:

1、对本项目操作的建议;

2、拟设计统保产品的基本特点;

3、拟提供的保险经纪服务内容;

4、服务团队设置及人员简历;

(四)招标仅受理纸质投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

投标文件必须于2007年4月11日9:00时(北京时间,以送达人签字时间为准)前将密封签字的投标文件1式10份送达,投标文件不得邮寄、传真、发电子邮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七、开标、评标和中标:

2007年4月11日开标,招标人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八、投标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10)65201721、65201718;

传真:(010)65201700

2、联系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综合司

3、投标受理单位承诺对所有投标文件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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