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有何要求

大律师网 2016-12-12    0人已阅读
导读:对建设项目实行招标投标,是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1984年,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此后又发布了一系列办法,要求建设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除有特殊原因不宜招

对建设项目实行招标投标,是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1984年,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此后又发布了一系列办法,要求建设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除有特殊原因不宜招标外,都要创造条件实行招标投标。

法律咨询: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有何要求

律师回答: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保证金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的3%。

投标方应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多少与以及时间按当地政府采购办规定的执行。

投标保证金本市供应商以现金或倒交支票方式支付,外地供应商以汇票方式提交,投标方必须保证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帐户。

开标后投标方撤销投标或中标后未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签订经济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扣缴。

在开标前撤销投标,须交投标总金额0.2%的补偿费。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供需双方签定经济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单位与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签订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中标方向招标方交货并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