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保证制度】制度建设是根本保证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紧培养大批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建立和完善军队人才培养体系。联合作战指挥人才是军事人才群体的中坚,如何从我军实际出发,又好又快地培养出一大批优秀的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已经成为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准确界定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内涵
准确界定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内涵是培养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逻辑起点。它规定着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的基本走向,对人才培养目标的设计、培养规模的确定、培训任务的分工等,都将产生重要影响。
目前,对什么是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学术界的认识并不统一,甚至理解迥异。代表性的观点有两种:一种是依据在联合作战指挥机构中的角色和地位来界定的,认为联合作战指挥人才是指在联合作战指挥机构中任职的军官,这种界定虽然指向明确,但范围过窄。另一种是依据在联合作战中的角色和地位来界定的,认为凡是参与联合作战指挥的人才都是联合作战指挥人才,这种界定显然过于宽泛。
界定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内涵,应着眼联合作战指挥岗位需求,以联合作战指挥能力素质为主要依据。从这一角度看,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应是指“具备了协调、组织、指挥联合作战军事行动能力,能够胜任联合作战指挥岗位的专门人才”。
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应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指在各级联合作战指挥机构中任职的指挥员和参谋人员;另一部分是指虽不在联合作战指挥机构任职,但经过联合作战指挥和参谋专业培训、具备联合作战指挥能力并取得联合作战指挥资格的人才,这部分人才可能在作战部队任职,也可能在院校从事教研工作,一旦需要,可以随时进入联合作战指挥机构,履行岗位职责。
设计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的目标
人才培训目标是调控教育行为的风向标。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目标的设计,必须紧紧围绕不同岗位的不同需求,实现从个体目标设计向整体目标优化的转变。
联合作战指挥人才来源于一般指挥人才并高于一般指挥人才,处在特定岗位,负有重大使命。在设计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目标时,切忌将一般培养目标与特殊培养目标简单罗列,片面追求“高、大、全”。
必须依据不同的岗位需求设计培养目标。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培养目标不应是一个单一的标准,而应是按不同联合作战指挥岗位设计的目标群;不应是几个孤立指标的简单描述,而应是一个有机关联的目标体系;不应是“一张图表”,而应是“一本小册子”。
必须把群体目标的优化作为培训目标设计的重点。联合作战是体系与体系之间的对抗,更是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群体与群体之间的较量。要不断强化“精英群体”意识,高度重视人才群体目标的优化组合,以群体目标的最优化为前提实现个体目标的优化。
明确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的任务分工
明确任务分工是构建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础。培养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必须建立院校、部队、地方三位一体的横向联动机制,形成以初级任职教育为依托的中、高两级纵向衔接培训体系。
“联合”是一种国家行为,而不单是军队行为。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仅靠一所院校难以完成,必须举全军甚至全社会之力,通过联合教育共同打造。
在横向分工上,军队院校应主要负责制定培养计划,设置培训内容,优化培训模式,组织实施教学,进行考核推荐。部队主要负责提出人才需求,进行补差训练,提供实践平台,反馈人才供需信息。地方院校主要负责培养后备人才,提供教育资源,协助军队完成相关教学任务。
在纵向分工上,应以我军现有指挥人才培养体系为基础,在现有初、中、高三级指挥人才培养体系中,“嵌入”中、高两级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模块,构建起以初级任职教育为依托的中、高两级院校训练任务分工体系。
实现组训模式的最优化
组训模式是提高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质量的倍增器。只有实现组训模式的最优化,才能实现人才培养效益的最大化。必须着眼指挥能力生成模式的嬗变,完成从培训个体向培训团队的转型。
我军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不能沿用工业化时代“标准化+批量式”的人才培养方式,而应牢牢把握信息时代突出强调综合集成的特点,设计一套全新的组训模式。
实行“联合式”培训。即走院校与院校、院校与部队、院校与科研机构之间,以及军队院校与地方院校之间接力培训、交叉培训的路子,最大限度地拓展知识视野、充实联合底蕴。
实行“编组式”培训。即从实战需要出发,将培训对象按指挥要素编成若干个模拟指挥机构进行整体培训,直到这个模拟联指机构能够遂行联合作战指挥任务,再“平移”到相应的联指。
实行“检验式”培训。即指定不同的模拟联指机构,分别扮演红、蓝角色,按照作战编组、指挥流程反复进行全要素、全过程的对抗演练,并适时进行角色互换,确保把指挥程序和内容训全、训真、训实,保证“平移”到部队后能顺畅高效地运行。
设置科学合理的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是构建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体系的核心。只有培训内容设置科学合理,才能真正实现从一般指挥人才培养向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的升级。
创新教学内容。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集中力量联合攻关,尽快形成联合作战理论体系,避免将一般指挥人才的培训内容“移植”到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训内容中来。
调整教学重点。初级指挥院校应重点搞好联合作战指挥基本理论教学,中级指挥院校应重点组织联合作战指挥的基本技能培训,高级指挥院校应重点提高联合作战指挥艺术。这样做,不仅能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而且能够避免初、中、高三级指挥院校教学内容之间出现交叉、断档、重复现象。
优化课程体系。在课程设置上,要力求聚焦,防止课程体系庞杂繁复;在课程结构上,要力求均衡,防止理论讲授偏多,模拟推演偏少,实践教学针对性不强,技能操作训练不充分。
设置个性课程。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不同岗位“量身定制”课程,防止用统一的培训内容应付多样化的培训需求。
加强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的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确保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的根本保证。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必须克服以往存在的“措施先行、政策滞后”的弊端,实现制度建设与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的同频共振。
制度建设决定着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的生成机制和发展方向。健全的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体系必须有配套的政策制度作保证。政策制度设计要着眼长远、大胆创新,确实为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
严格招生制度。确保把最具联合作战指挥潜质的人才推荐到院校,确保把最愿意担负联合作战指挥任务的人才选拔到院校,确保把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择优培养权交给院校。
严格认证制度。尽快出台《联合作战指挥人才资格认证标准》,提高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毕业门槛,明确规定:只有拿到《资格认证书》的毕业学员,才有资格进入联合作战指挥岗位任职。
严格使用制度。确保人尽其才、训用一致、精确定位,防止因使用不当而挫伤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为实现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循环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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