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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春节期间食品生产

大律师网 2017-01-19    0人已阅读
导读:【食品安全保证书】关于2010年春节期间食品生产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确保节日安全的总体部署,迅速落实省局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加强食品生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要求,有力、有效地

【食品安全保证书】关于2010年春节期间食品生产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确保节日安全的总体部署,迅速落实省局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加强食品生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要求,有力、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节日安全,根据遵化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科学监管为主线,以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标,对全市的食品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积极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以积极、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快乐、祥和的春节。

二、检查时间

2010年1月26日至2月28日。

三、组织领导及检查内容

我局成立食品生产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局长王合任组长,副局长赵同业、席春生任副组长。分成食品生产安全专项检查组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组两个检查组,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

(一)食品生产安全专项检查组

组长:赵同业

副组长:禹志轩、张宝礼、廖志民、周立根、石兴国、郝志国

成员:食品科、质监科、标计科、稽查队、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全体人员

1、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

2、检查重点

以销往农村市场的食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对食品小企业的检查;以进入超市的食品为重点,认真开展对获证食品企业的检查;以销往京、津市场的食品为重点,下大力开展对外销食品企业的检查;以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酒类、糖果和米、面、粮、油等节日食品为重点,深化对节日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以增白剂、防腐剂、色素、膨化剂、增稠剂、微生物等超标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生产环境和原料查验等环节的检查;以发生过的添加使用吊白块、三聚氰胺、解抗剂、皮革水解液、甲醛、瘦肉精、富马酸二甲酯、溴酸钾为重点,对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彻底深入的检查。

3、工作措施

(1)全面开展专项检查。以各监管区为单位,以检查企业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目的,对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一是查清企业的生产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效,企业生产的食品按类别是否全部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小作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属于允许生产经营的范围;二是查清企业的生产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技术人员是否具备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相关知识,检验人员是否具有上岗操作证;三是查清企业所采购、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进行了验收和记录;四是查清企业的厂区环境条件和车间卫生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五是查清企业的生产工艺是否保持了生产许可审查时的状态,关键控制点是否严格进行了控制;六是查清企业是否按照要求选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有超范围、超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是否有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等;七是查清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进行批批检验,是否落实了检验合格后才出厂、检验不合格不出厂的规定,检验的项目是否齐全;八是查清销售出去的产品是否有销售记录,记录的项目、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九是查清小作坊是否执行了区域销售的有关规定,是否有超范围销售的违规行为;十是查清企业是否有过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是否制订了有效的措施并整改到位。现场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详细记载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存档备查。

(2)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检。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重点对米、面、食用油、饮料、白酒、糖果、糕点制品等产品进行抽检。

(3)严厉查处问题食品及企业。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从快处理。一是要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要停产整顿,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要逐级上报按规定注销、撤销、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并通报卫生、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在当地媒体公布。二是食品小作坊达不到要求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提请当地政府取缔。三是对发现的不安全食品,要责令企业立即进行召回并监督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决不允许回收再用或再次流入市场。四是对检查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要及时上报,该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的,一定要移交司法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或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层层签订质量安全保证书。对通过专项检查的企业要层层签订质量安全保证书。一是生产企业(含小作坊)与我局签订《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承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建立企业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生产、检验检测、出厂销售,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隐患,积极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二是企业内部原料进厂验收部门、食品添加剂添加部门、产品检验部门、产品销售部门的负责人要与企业法人签订质量安全保证书,明确承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确保食品安全的各项安保措施落实到位,不出问题;三是负责厂区保洁、车间卫生人员和配料、计量、温度、时间、压力等关键指标控制岗位的人员要与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签订保证书,严格落实企业卫生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不出问题。

(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组

组长:席春生

副组长:丁大凯

成员:特种设备科、铁精粉站全体人员

1、检查范围

(1)国庆安全保障工作以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再检查落实;

(2)液化石油气充装站;

(3)氢、氧气充装站;

2、工作重点

(1)已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再检查落实

主要是对国庆安全保障工作以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再检查落实,已经完成整改的要再进行一次确认,没有完成整改的要在本次行动中完成整改,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在春节期间停止使用或者是停止其生产活动。

(2)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检查内容和项目

①重要设备设施、部件、安全附件是否完好;

②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备齐全并确保在岗;

③重要岗位人员是否熟悉管理要求,岗位职责;了解相关知识并能熟练操作;

④液化石油气的充、灌装操作是否有操作规程,操作是否正确规范;

⑤充装是否有记录;

⑥是否存在超装现象,特别是50公斤钢瓶是否存在超装现象;

⑦是否采取了防冻措施,液化石油气及残液储罐是否能够及时检查排污,防止发生存水冻裂事故;

⑧液化石油气储罐的第一道法兰垫片是否是金属缠绕垫片;

⑨储罐其他法兰垫片及压力管道法兰垫片是否是金属缠绕垫片。

(3)氢氧气瓶充装站检查内容和项目

①重要设备设施、部件、安全附件是否完好;

②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备齐全并确保在岗;

③重要岗位人员是否熟悉管理要求,岗位职责;了解相关知识并能熟练操作;

④充、灌装操作是否有操作规程,操作是否正确规范;

⑤自有气瓶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⑥气瓶色标是否完好;

⑦是否存在气瓶色标脱落而继续充装的现象;

⑧防错装接头是否完好,数量是否满足充装的实际需要;

⑨是否存在不使用防错装接头进行充装的现象。

3、工作措施

(1)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为主体成立专项行动的现场检查工作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2)现场检查使用统一的专项行动检查记录表。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0年1月26日至2月10日。食品生产安全专项检查要完成对销往农村市场的食品、进入超市的食品和销往京、津市场的食品的检查;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要完成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氢、氧气充装站。

第二阶段:2010年2月11日至2月28日。完成其他专项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按照省局检查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具体的食品生产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严格措施,明确责任,确保专项检查活动不走过场,确保省局提出的各项措施有效落实。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达到四个一批,即:关停取缔一批主体资格不合法、粗制滥造的黑窝点和小作坊,停产整顿一批食品安全制度不健全、质量保证能力差的严重违法企业,吊销撤销一批屡教不改企业的许可证件,曝光或移送一批诚信缺失、主观故意的大案要案及企业责任人。二是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严重问题,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一周内完成整改,不能在一周内完成整改或者是一周内没有完成整改的,要在2月12日至3月1日期间停止使用或者是停止生产活动。

两个检查组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按时限、高质量地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重要工作信息随时报送,不得瞒报、漏报。

二O一O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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