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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协议离婚时要经过哪些程序

大律师网 2017-03-29    0人已阅读
导读: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婚姻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
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婚姻   第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   第六、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此外,全国各地婚姻登记机关还有一些的自己单独的做法,以北京市为例,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试行)》就规定,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时要进行适当调解;另外,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离婚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时要分别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要交由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名。

作者简介:刘志强业务专长为项目策划与谈判/企业并购、投融资、资本运营/律师尽职调查/企业改制/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其他民商事业务,了解律师更多信息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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