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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知识详解

大律师网 2017-04-14    0人已阅读
导读:【债权申报】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 一、破产案件的申请 我国《破产法》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一是债权人申请,二是债务人申请。破产申请人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

【债权申报】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

一、破产案件的申请

我国《破产法》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一是债权人申请,二是债务人申请。破产申请人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债权人申请

《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下列材料:债权发生的事实及有关证据;债权的性质数额;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

债务人申请

《破产法》第8条规定:“债务人如果是国有企业,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

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下列材料:企业亏损情况的说明;会计报表、企业财务状况明细表和有形财产的处所;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同意其申请破产的意见;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破产案件的受理

对破产申请的审查和处理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对债务人是否达到了破产界限以及破产申请是否提供了规定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申请人不服人民法院驳回破产申请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的期限为10日。

通知和公告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人民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当通知已知的债权人。通知书的内容包括: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逾期未报的法律后果,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发布公告。公告的内容如下:破产案件受理时间;破产债务人名称;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逾期未报的法律后果,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等。

债权的申报和登记

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人民法院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应当分别登记。

破产案件受理的效果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

人民法院受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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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案件后,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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