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8年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1989元/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5330 元/人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9559 元/人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6828 元/人
北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8088元
根据最新北京市2007年度统计数据提供
2007年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京统函[2007]43号
1、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978元;
2、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为14825元;
3、北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620元;
4、北京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6061元;
5、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6097元。
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07年3月27日
2006年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关于调整2006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额计算标准的通知
有关处,各支、大队:
按照北京市统计局提供的2005年本市城乡居民生活情况和职工年均工资有关数据,现就2006年本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额有关计算标准作以下调整:
2005年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653元;
2005年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为13244元;
2005年北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860元;
2005年北京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5515元;
2005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808元。
特此通知。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